视网膜的新陈代谢旺盛,血流量比脑组织要多20倍左右,且与某些药物具有高度的结合力,尤其在长期大量用药的情况下,极易受到损害。下列药物如果应用不慎,可能引起眼部受损,临床用药务必高度警惕!
氯霉素滴眼液:氯霉素滴眼液大剂量长期使用(≥3个月)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(特别是小儿)。 长期应用滴眼液的患者,应事先做眼部检查,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,一旦出现即停药。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。
糖皮质激素:由于作用于视神经和晶体,可引起眼压升高,颅内压升高,视神经乳头水肿,视力丧失(尤其是儿童);也可使晶体透明度减退,视敏度不可逆下降,形成白内障。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,应定期眼科检查,注意白内障、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。
异维A酸:异维A酸常用于重度痤疮,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。因作用于结膜、角膜,可引起结膜炎、严重者角膜混浊、视力障碍、视乳头水肿。孕妇服后可引起胎儿先天无目。 异维A酸可致出生缺陷,在服用任一剂量异维A酸期间发生妊娠,即使只是短期服用,都有极高的风险导致严重出生缺陷。育龄期妇女或其配偶在开始服用异维A酸治疗前3个月、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三个月内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。
羟氯喹和氯喹: 抗疟药羟氯喹和氯喹,特别羟氯喹现多用于类风湿关节炎、青少年慢性关节炎、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的治疗。 羟氯喹和氯喹因作用于视网膜,可引起畏光、色视受损、视力下降,进而中央反射消失(视红色盲),失明。在开始治疗前,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,检查包括视力灵敏度、眼科镜检、中心视野和色觉等。此后,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。
利奈唑胺:在利奈唑胺治疗的患者中,有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有时进展至失明的报道,主要为治疗时间超过了28天的最长推荐疗程的患者,在小于28天的患者中,有视力模糊的报道。 如患者出现视力损害的症状,如:视敏度改变、色觉改变、视力模糊或视野缺损等,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。
胺碘酮:采用胺碘酮治疗心脏病的患者,连续用药1~3个月,可出现角膜微沉淀,在成人中出现较为普遍,这种角膜微沉淀由复合的脂质沉积组成,在停止胺碘酮治疗后通常完全可逆。 但在出现视觉模糊不清或者视觉敏锐度出现下降时,必须立即实施完全的眼科评估,包括观察眼底。如果出现了胺碘酮诱导的神经病或视神经炎时,由于存在着进展为失明的危险性,所以有必要停止胺碘酮治疗。
抗结核药:抗结核药链霉素、异烟肼、乙胺丁醇、利福平对视神经都有一定的损害作用,可引起视功能障碍。 乙胺丁醇可发生球后视神经炎、视网膜出血及色素变化,如视野缩小、红绿色分辨力减退,严重者可丧失视力。 异烟肼可引起视神经炎及视神经萎缩等,停药后可恢复。若与维生素B6合用,眼损害的发生率会减少。
贝伐珠单抗:可能会导致葡萄膜炎和玻璃体炎、视网膜脱落、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、眼内压增加、眼内出血、结膜出血。某些情况可导致永久性失明。上述报告来源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感染性眼内炎。
替格瑞洛:替格瑞洛及其主要代谢产物能可逆性地与血小板P2Y12ADP受体相互作用,抑制血小板聚集。替格瑞洛可致眼内出血伴永久性失明。
泛影葡胺:脑血管造影和其他检查时,动脉血流内高浓度对比剂进入脑部可以伴发一过性神经症状,如视觉障碍、畏光、短暂性失明。
更昔洛韦:有视觉异常、玻璃体异常、眼出血、眼痛、青光眼、弱视、失明的报道。
去铁胺:可致视力下降、视力丧失、视觉敏感度降低、颜色视力受损、夜盲、视野缺损、视网膜病、视神经炎、白内障等。